一、总则

 

1.1 优美平台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北京优美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优美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本政策适用于由优美科技开发和运营的优美平台,包括美业AI店掌、美业店掌、美业店掌员工端、优美师、优美学院、优美管店、优美管家客户端康仁小大夫、同城IP宝 (包括但不限于Android、iOSWP版本及更新版本等)(以下称“优美平台”)。

 

1.2 用户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则用户与优美平台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3 本协议则可由优美平台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1.4 您确认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有能力对您使用产品及服务的一切行为独立承担责任。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特别是,如果您是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以及《隐私政策》,并在取得他们对您使用服务的行为以及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同意之后,方可使用本服务。运营方在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要求您承担责任时,有权向您的监护人追偿。如您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您在同意给监护人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应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内容。

 

1.5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请不要访问和/或使用应用及其相关服务。您下载、安装、获取优美平台账号等使用优美平台产品及服务的行为将被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签署本协议,承诺作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二、服务内容

 

2.1 优美平台的具体内容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2 本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帐号

 

3.1 经本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即成为正式用户 。获取您的手机号码将用于您的会员权限。可以获得本站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仅享有本站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优美平台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 用户只能按照注册要求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理解并承诺,您所设置的账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则,您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号,不得恶意注册账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注册、批量注册账号等行为)。您在账号注册及使用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公司有权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3.3 您的账号仅限于您本人使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如果公司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为保障账号安全,公司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账号提供服务,或注销该账号。

 

3.4 您有责任维护个人账号、密码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并对您以注册账号名义所从事的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您在相关服务上进行的任何数据修改、言论发表、款项支付等操作行为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您应高度重视对账号的保密,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账号。若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您的账号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漏洞问题时,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

 

3.5 当你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并进行合理和必要的身份验证后,你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你理解并同意,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账号或密码找回申诉服务等)的考虑,你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你也可以申请注销账号,公司会在完成个人身份、安全状态、设备信息等合理和必要的验证后协助你注销账号,并依照你的要求删除有关你账号的一切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6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充分使用账号资源,如您在注册后未及时进行初次登录使用或连续超过两个月未登录账号使用等情形,公司有权收回您的账号。

您注册的账号后如果连续一年未进行实际使用的,运营方有权回收该账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您发表的内容仅表明您个人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运营方的立场或观点。作为内容的发表者,您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由该内容的发表者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

未经运营方许可,您不得在产品中进行任何诸如发布广告、销售商品等商业行为。

 

 

四、使用规则

 

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站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公司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1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内容的;

13)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发布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信息的;

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正常运营、侵犯您或其他用户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

15)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17)含有法律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站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用、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用户承诺对其发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4.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五、隐私保护

 

5.1 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获取您的手机号码将用于您的会员权限。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 本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站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

 

6.1 本站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优美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或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2 本站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优美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6.3 使用本站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优美平台”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站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4 本站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但在使用前会通知作者,并按同行业的标准支付稿酬。

 

6.5 本站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站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6 恶意转载本站内容的,本站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责任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优美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站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3 本站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站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本站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本站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7.6 本站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站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北京优美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优美东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九、账户注销

 

用户可在我的界面申请注销账户。删除用户信息前,需核实用户身份。核验向用户先前登记的联系方式(邮箱或手机)发送的实时验证码。

 

账户注销后,根据账户有关的权益类型不同,相应的处置方式也不同。通常情况下:

 

1)注销前已经生效的订单仍应履行,未生效的订单可以取消。

 

2)注销前已支付但未消费的现金款项(如订金、押金、充值余额等),应当原路退回。

 

3)注销前用法定货币(或者具有现金价值的券/币等)购买的权益(例如包月权益、虚拟货币、代金券等),参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应当折算比例后以法定货币返还。

 

4)注销前获赠的虚拟权益(例如积分、优惠券或用户等级等),考虑到赠与属性,由于具有较高的账户依赖性,在充分提示用户后,该类虚拟权益可以随着账户注销而取消。此外,考虑到账户注销与账户中止、冻结不同,若注销后用户重新申请账户的,信息控制者可以无需为其恢复虚拟权益。

 

用户协议如果对上述问题就相反约定且更有利于用户的,应当按照用户协议规定执行。

 

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承诺时限内(承诺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核查和处理。

 

 

十、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0.1 若用户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并获得监护人同意情况下认真阅读本协议后,方可使用及相关服务。

10.2 公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并在监护人指导时正确使用相关服务。

10.3 未成年用户理解如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10.4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

10.4.1 青少年使用相关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10.4.2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1)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2)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3)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4)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5)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0.5 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公司提醒用户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用户同意相关服务展示未成年人的信息、肖像、声音等,且允许公司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11、其他

11.1 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修改,运营方有权在必要时变更本协议条款,并在运营方及产品的相关页面公布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供您查阅。运营方也可以选择其他适当的方式向您通知修改的内容,如在相关网站、页面或应用程序内进行通知。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不接受变更后的协议,您应当停止使用产品和服务。如对更新的内容有疑问您同样可以通过本协议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络我们,我们将尽快向您解答。

11.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之任何规定无论因任何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这些条款将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11.3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市。若您因本协议与公司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应将相关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4 您和公司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公司对用户的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双方之间亦不构成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1.5 为免歧义,特在此说明,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